●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11月30日起
●考核时间:2023年12月10日
●考核地点:辽宁中医药大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基地(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33号)
2023年辽宁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专家评议考核公告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辽卫办发〔2023〕217号)要求,我委已组织完成了2023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审核工作,并于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将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内容无异议。
按照工作安排,我委将于2023年12月组织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专家评议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3年辽宁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审核通过人员。
相关链接(点击蓝字即可跳转):辽宁省2023年中医专长医师考核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名单(15号令)
考核时间:2023年12月10日
考核地点:辽宁中医药大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基地(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33号)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一)参加专家评议考核的考生可于2023年11月30日起登录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lnswsjkfwzx.cn/news/index.html),点击“2023年辽宁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飘窗,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内容及程序》。
(二)考生要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相关信息,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内容及程序》,按照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按时入场参加考核。若《准考证》内容有误,请于2023年12月8日之前向考务部门申请核实修改,逾期将不予修改,考核现场如发现个人信息有误的不能参加考核。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11月27日
(一)考核内容
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医术专长内容及特点;与擅长治疗的病证范围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中医诊断技能、中医治疗方法、中药基本知识和用药安全等。
(二)考核程序
1.医术专长陈述(5分钟)
申请人陈述本人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医术专长的具体内容、适应症及特点,医疗技术的安全性及风险防范措施等。
2.现场问答(20分钟)
围绕申请人医术专长陈述中的病证范围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中医诊疗方法及安全性等方面进行问答。
3.中药辨识(5分钟)
(1)中医常用中药随机抽取进行辨识;
(2)考核相关中药性味归经、功能主治、常用剂量等;
(3)根据风险点考核相关用药禁忌、中药毒性知识及解毒处置方法等。
内服方药为主配合使用外治技术:考核内容同内服方药,同时增加外治技术操作考核,考核时长不变。
(一)考核内容
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外治技术内容及特点;与其使用的外治技术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擅长治疗的病证诊断要点、外治技术操作要点、技术应用规范及安全风险防控方法或者措施等。
(二)考核程序
1.医术专长陈述(5分钟)
申请人陈述本人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医术的具体内容、适应症及特点,医疗技术的安全性及风险防范措施等。
2.现场问答(15分钟)
围绕申请人医术专长陈述中的病证范围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中医诊疗方法及安全性等方面进行问答。
3.外治技术操作(5分钟)
围绕申请人使用外治技术的操作部位、操作难度、创伤程度、感染风险等进行安全性评估,根据风险点考核其操作安全风险认知和有效防范方法等。
外治技术为主、配合使用中药治疗:考核内容同外治技术,同时增加中药辨识考核,考核时长增加中药辨识时间(5分钟)。
(一)参加中药辨识考生范围
1.内服方药类(含以内服方药为主配合使用外治技术)考生
2.外治技术类中以外治技术为主配合使用中药治疗的考生。
3.外治技术类考生是否需要参加中药辨识考核由现场考核专家判定,如专家判定需参加中药辨识考核而未事先申报常用中药的,需现场补充申报本人常用中药(至少30种),并进行中药辨识考核。
(二)申请人有自制内服或外用中药方剂的,应向考核专家组提供自制中药方剂的组方,由专家研究评估药物组成、剂量与用法的有效性、安全性。申请人不提供自制中药方剂的组成与剂量的,认定为自动放弃考核。考核专家对申请人的自制中药方剂负有保密责任,未经权利人允许,不得向外界公开或私自应用。考核专家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考核专家资格,并追究责任。
■ 来源 | 通知来源辽宁省卫健委,一切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