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报名条件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者 (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 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2.由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 老师,推荐医师条件符合《辽宁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且执业地点与申请人实践地点在同一地市级行政区划内。
(二)、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的 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
2.由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推荐医师条件符合《辽宁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 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且执业地点与申请人实践地点在同一地市级行政区划内。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网上申报(2022年7月14日-7月27日)时间紧张,抓紧时间
登 录 辽 宁 省 卫 生 健 康 服 务 中 心 官 网 ( 网 址 : http: //www.lInswsjkfwzx.cn/news/index.html),点击": 2022 年辽宁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飘窗,根据个人填报种类打开"N15多年实践报考"系统或"N15师承报考"系统进行申报。操作可参考报名系统资讯中心的操作手册和填报界面的说明。申请人需提交的申报材料见附件。欢迎关注公众号: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了解更多中医专长考试信息。
(二)县级初审及公示(2022年7月28日-8月11日)
1.材料审核(7月28日-8月3日工作日).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网上审核申请人在报名系统提交的申报材料。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持相关材料(见附件)到指导老师主执业机构 所在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信息确认。申 请人和两名推荐医师需同时到场确认并签字。申请人临床实践 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县级行政区域的,在临床实践时间最长 的县级行政区提出申请,同时提供在其他行政区域从事临床实践的证明材料。
2.公示(8月4日-8月10日)。初审合格人员和推荐医师信息,在申请人长期临床实践地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需调查核实。
3.材料报送。初审合格人员的《辽宁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 考核人员信息汇总表》、申请人照片及公示情况于8月11日前报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三)市级复审(2022年8月12日-8月27日)
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网上复核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 并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申请考核的专长技术是否为中医医术、所 提供的病案是否能反映所申请的专长技术疗效进行审核,必要 时开展实地核验。复审合格申请人的《辽宁省中医医术确有专 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 格考核人员信息汇总表》、申请人照片于8月27日前报省卫生 健康服务中心考试部(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6号322房间, 电话: 024-81006164).
(四)省级确认(8月28日-9月13日)
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网上考核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认,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推荐医师信息进行公示。
(五)准考证打印
经省级审核确认并公示通过的申请人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开展考核报名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公告报名须知、报名受理地点等相关信息, 并做好政策解读和答疑工作。
(二)严格审核把关。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把好审核第一道关口,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必须严格执行申请人、推荐医师同时到场进行申报材料审核的规 定,认真核实申请人、推荐医师身份和申报材料原件,核实确 认的申报材料由审核人、申请人、推荐医师签字,"谁审核、谁负责"。 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申请考 核的专长技术是否为中医医术、所提供的病案是否能反映所申 请的专长技术疗效,存在异议的,审核专家要集体研究决定。 各地要加强审核专家和考核工作人员的培训,全面掌握报名条 件、审核要点,统一标准尺度。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关于禁止相关机构及人员参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前培训类 活动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师承指导老师、推荐医师和医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考核报名工作的 管理和监督,严肃工作纪律,考核工作人员出现违纪违规的, 按照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我委 将对各地考核报名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2022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 医师资格考核现场审核材料清单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一)《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人员)医师资格 考核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
(三)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白底正面照片2张。
(四)两名推荐医师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 证书》、推荐承诺书,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或推荐医师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五年以上证明, 推荐医师工作单位出具的所从事专业证明。
(五)跟师学习满五年的证明材料,提供下面材料之一:
1.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省卫生健康委备案满5年的 《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指导老师所在医疗机构意见》.
2.2018年7月1日以前公证并备案满三年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指导老师所在医疗机构意见》;2018年7 月1日以后公证并备案满2年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 《指导老师所在医疗机构意见》。欢迎关注公众号: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了解更多中医专长考试信息。
(六)自公证之日起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的学习材料(学习笔记、跟师笔记等)。
二、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一)《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
(三)近期二寸免冠白底正面照片2张;
(四)两名推荐医师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推荐承诺书,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推荐医师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五年以上证明, 推荐医师工作单位出具的所从事专业证明。
(五)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证明,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长期中医医术实践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者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证明,须注明联系人、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
2.至少十名患者的推荐证明,证明必须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疾病、诊疗经过和疗效,患者与被推荐人有近 亲属或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六)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时间全部或部分在2018年7月1日之后的,还需提供该段时间《指导老师所在医疗机构意见》, 以及指导老师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公众号注释:2017年7月后中医药法正式施行,所以中医实践在此之后,需提供执业医师指导下行医的证明,如在此之前的行医实践,则不需要,仅供参考)
申请人和推荐医师需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到网上报名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现场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