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放管服”和对技能人员评价制度进行深度改革的要求,2020年人社部发布《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布将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分批有序退出目录。由资格评价改为技能等级认定,改变了评价发证主体和管理服务方式,职业技能证书延续原来职业资格证书效力并享受国家补贴。实行“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真正发挥用人主体作用和社会组织作用,为技能人才成长成才提供更加广阔的天地。
2022年11月健康管理师报名时间
(一)培训对象
1、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2、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各种体检中心、健康管理(咨询)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健康管理人员;3、大中小学校校医;4、医学院校应届、往届毕业生;5、各制药公司、保健品公司产品讲师、产品推销;6、从事或准备从事健康管理相关职业的人员;7、对健康管理相关知识有兴趣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21周岁-65周岁/相关专业大专); 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21周岁-65周岁/非相关专业大专+2年工作证明);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21周岁-65周岁/相关专业中专+3年工作证明); 大二在读相关专业在校生(在读证明或学生证,没有年龄要求); 毕业院校相关专业范围: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食品工程,公共卫生,烹饪营养、心理学,生物学等相关专业。 开具证明的相关行业是指医院、体检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店、健康管理公司、养生会所、养老院(或老年公寓)、医疗器械机构、药品行业、旅游餐饮管理行业,保健品及销售行业等。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
报名方式
第一步:资料审核:学历,专业,年龄,工作经验。
第二部:资料确认可以报考、缴费报名学习。
第三步:邮寄学习资料。
第四步:开通网课,配合教材学习,刷题。
第五步:课程学习结束,提前一个月报名最近时间考试。
第六步:本省无考试计划可选就近考区或调整时间。
报到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扫描件;
3、近期个人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
4、从事本职业年限证明;
5、《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
申请表及工作年限证明样本请联系咨询教务老师索取。
1、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2、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各种体检中心、健康管理(咨询)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健康管理人员;3、大中小学校校医;4、医学院校应届、往届毕业生;5、各制药公司、保健品公司产品讲师、产品推销;6、从事或准备从事健康管理相关职业的人员;7、对健康管理相关知识有兴趣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21周岁-65周岁/相关专业大专); 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21周岁-65周岁/非相关专业大专+2年工作证明);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21周岁-65周岁/相关专业中专+3年工作证明); 大二在读相关专业在校生(在读证明或学生证,没有年龄要求); 毕业院校相关专业范围: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食品工程,公共卫生,烹饪营养、心理学,生物学等相关专业。 开具证明的相关行业是指医院、体检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店、健康管理公司、养生会所、养老院(或老年公寓)、医疗器械机构、药品行业、旅游餐饮管理行业,保健品及销售行业等。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
报名方式
第一步:资料审核:学历,专业,年龄,工作经验。
第二部:资料确认可以报考、缴费报名学习。
第三步:邮寄学习资料。
第四步:开通网课,配合教材学习,刷题。
第五步:课程学习结束,提前一个月报名最近时间考试。
第六步:本省无考试计划可选就近考区或调整时间。
报到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扫描件;
3、近期个人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
4、从事本职业年限证明;
5、《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
申请表及工作年限证明样本请联系咨询教务老师索取。